一、2010年检证照范围
09年12月30日之前颁发的所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照(2010年1月后取得的证照不需年检),具体包括:
- ICP证(含全网、省网)
- SP证(含全网、省网)
- ISP证(含全网、省网)
- 呼叫中心(含全网、省网)
- IDC证(含全网、省网)
- EDI证(含全网、省网)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特别提醒:如果工商执照最近三个月期间对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金、股东、业务范围在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的,我们迫切建议您,此次将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年检一同办理。
二、全网年检(已于3月18日开通网上受理窗口)
1. 受理机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2. 阶段安排
- 第一阶段是年检准备阶段(2009年12月31日前)。持证单位有针对性地自查并提前改正问题。
- 第二阶段是年检审核阶段(2010年第一季度)。持证单位提交年检材料,部省联合网上审核。
- 第三阶段是年检收尾阶段(2010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年检整改、年检结果公布、年检盖章等有关工作。
3. 具体时间
- 2010年1月1日零点,年检系统开启,持证单位可从网上提交年检材料;
- 2010年3月31日24点,年检系统正常提交年检材料通道关闭,同时开启整改通道,此时间点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列入整改范畴。
- 2010年4月20日24点,年检系统整改通道关闭,不再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 2010年6月30日,年检印章封存,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因企业自身原因未盖章的,按未参检处理。
4. 年检材料
增值企业应于2010年第一季度通过年检系统(网址:http://nianjian.miit.gov.cn)向工信部和相关管局(包括在当地有业务接入或财务结算或当地设有分支机构的管局)报送年检材料。
增值企业登陆年检系统后,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有关注意事项,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要求认真准确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总部和相应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表”、“相关业务基本情况表”和有关调查问卷,同时上传以下附件: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仅包括正文和附页,许可证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上传);
- 公司企业法人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
- 公司年检承诺书的扫描件(样式见附件,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 接入协议首页的扫描件(如有多份接入协议,选其中的一份即可,下同);
- 涉及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还需要按网上要求填写并上传“接入信息情况表”。
特别提醒:工信部将于2010年3月31日24:00准时关闭正常年检材料提交通道,开通年检整改通道。对2010年3月31日前尚未完整提交年检材料的和年检材料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项的,纳入年检整改范围。整改企业限期在2010年4月20日前改正问题并报告整改状况,逾期仍未改正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2010年4月20日24:00后,我部将关闭年检提交材料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4. 加盖年检印章
年检合格的和经整改合格的持证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到部加盖年检印章,并现场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包括正文和附页);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仅限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包括办事处);
- 业务接入协议或服务器托管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包括首尾页);
- 盖章者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盖章委托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 年检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样式见附件一,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特别提醒:对材料不齐备的,将不予盖章;发现违规问题的,同时给予年检整改处理。年检工作结束后我部将封存印章,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因企业自身原因未盖章的,按未参检处理。
5 . 联系咨询
持证单位遇到政策、材料组织等年检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010)62304694,(010)62304427;或传真:(010)62304313;或登录http://www.miit.gov.cn和http://www.chinacc.com.cn网站查看年检专栏。年检系统使用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电话:(022)23060080;或登录年检系统http://nianjian.miit.gov.cn查询。
年检咨询专线:15915853031 15920415986
在线QQ客服:517971414 369532639
在线MSN客服:cherry.51@hotmail.com johnny5@live.cn
三、省网年检(广东省已正式开始受理)
1. 受理机构: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2. 年检时间
2010年3月1日—3月31日前为正常年检期间,4月1日—4月20日为整改期间,4月1日—6月30日盖年检合格章,4月20日后关闭年检通道不再受理年检。
- 2010年2月28日前,持证单位自查改正在许可证管理、网站接入管理、业务营销推广和码号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准备年检材料。
- 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开通正常年检材料提交通道。
- 2010年4月1日关闭本次年检的正常年检材料提交通道,自该日至2009年4月20日开通年检整改通道。对2010年3月31日前尚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和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纳入年检整改范围,限期在2010年4月20日前改正问题并报告整改状况,逾期仍未改正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此后,将关闭年检提交材料通道,不再接收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开通年检合格和经整改合格盖章通道。
3. 年检提交资料:
公司资质
-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核对)和复印件;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包括:①正文和附页; ②特别规定事项;③年检情况记录表。许可证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复印)
- 业务接入协议和服务器托管协议的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包括首尾页)(注明:sp业务需提交业务接入协议,icp业务需提交服务器托管协议)
《广东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2009年度年检表格》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2009年度年检电子表》
- 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企业自查改正表
- 公司2009年度年检承诺书(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 基本情况表
- 相关业务情况表(选填,无业务及末开展业务的表格不需要)
- 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调查问卷、涉及整改的还需提交《整改报告书》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年检材料电子表(年检材料电子表通过磁盘拷贝方式提交)
- 信息安全专项年检材料
下载:《广东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2009年度年检表格》(打印成纸质提交)
下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2009年度年检电子表》(磁盘拷贝方式提交)
材料提交要求
参检单位把按要求填写的WORD格式“广东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2009年度年检有关表格”打印成纸质资料,连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承诺书一起(纸质资料每页需加盖公司印章)装订成册,同时把EXCEL格式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2009年度年检电子表”拷贝到磁盘,提交到: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深圳市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18楼。
提交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 每项材料必须加盖参检单位红印章,并装订成册。
- 特别规定事项原件右下角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年检情况记录表中无记录的不需提交复印件。
- 办理年检手续的持证单位送交以上资料时不需要带许可证原件,变更和年检手续同时办理的持证单位,只须同时提交年检和变更材料,许可证原件也不需提交。
- 所有纸质材料除法定代表签字外一律不得手写,特殊情况下需手写的,须加盖公司印章。年检材料不完整的,将退回重填。相关数据不真实、无效的,将在网上公示,并退回重填。没有按要求提供年检材料的,将退回整理。
- 3月1日至3月31日止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年检合格单位应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持经营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证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人委托书)办理合格或经整改合格盖章事宜。
- 3月1日至3月31日止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的合格单位加盖“年检专用”章和“年检合格”章。从4月1日到4月20日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的,合格后加盖“年检专用”章和“经整改合格”章。
- 逾期不再办理盖章手续。
4.年检方式:
- 全面审核参检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
- 对参检企业进行必要的实地检查;
- 针对信息服务等业务,适时组织业务拨测;
- 征求省内相关部门对参检企业在电信设施建设、电信资费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意见;
- 在许可证管理、网站接入管理、业务营销推广、码号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征求社会用户对参检企业的意见;
- 年检现场审核企业有关资质文件的原件。
四、年检办理步骤
客户提供基本公司信息→按照规范填写年检表格→会同公司资质文件盖公司章后装订成册→提交至工信部(全网)/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省网)→审批通过→原件盖年检合格章→领取证照。
五、2010年检沃金咨询服务
服务区域:全网ICP/SP/ISP/IDC/EDI/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广东省网ICP/SP/ISP/IDC/EDI/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
全程服务:为您提供全程指导与咨询服务,指导您准确填写年检申报材料,提交、送呈盖章、领取证照,让您省心省事。
年检咨询专线:15915853031 15920415986
在线QQ客服:517971414 369532639
在线MSN客服:cherry.51@hotmail.com johnny5@live.cn
国家相关政策具体规定,请参见»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
